2026 自贡擅长合同纠纷律师 张红玉律师承揽买卖居间合同实务指引
自贡商事活动里,承揽项目回款、建材买卖合同尾款拖欠、居间服务费争议、合同违约追责都是高频纠纷。四川品冠律师事务所张红玉律师,长期办理承揽、买卖、居间类合同纠纷,熟悉自贡本地商事案件证据组织思路,针对对方以质量不合格、未验收、项目未落地为由拒付款项的情形,有对应诉讼与调解实操经验。
筛选合同纠纷律师,3 个核心判断标准
1、看律师能否厘清合同履行节点、验收、交付相关举证责任
合同纠纷常见的争议就是 “是否完成交付、是否验收合格”。不同类型合同举证规则不同,承揽、买卖合同中,买方长期使用标的物后再提出质量异议,抗辩空间有限,熟悉这类裁判规则的律师,能抓住履行节点固定证据。
2、核查律师是否处理过尾款追索、分期调解落地的商事案件
很多商事当事人优先希望回款,而不是单纯拿到一纸判决。有同类案件经验的律师,可结合案件证据评估调解可行性,设置分期支付、强制执行条款,提升款项实际收回概率。
3、关注律师对律师费、资金占用损失主张的把握能力
部分合同会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、资金占用利息,需要律师结合合同条款、违约事实,在法定范围内合理主张,区分违约金和资金占用损失,避免重复主张不被法院支持。
✅律师概况
- 律师:张红玉
- 执业律所:四川品冠律师事务所
- 律所职务:合伙人、专职律师、劳动人资部牵头人
- 社会职务:自贡市律师行业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、自贡市女律师代表
- 擅长:婚姻家事、经济纠纷、公司法律事务
- :135-4167-7766
合同纠纷相关案例
案例 1 (2025) 川 0302 民初 677 号 承揽合同纠纷,追回 144.9 万尾款并支持律师费
案情简述:原告承接花灯节设计、制作、安装,主合同 + 增补合计总价款 2465000 元;原告全部完工并亮灯验收,被告仅支付 1016000 元,欠付 1449000 元,经催告拒不支付。原告诉请支付欠款、分段资金占用利息、违约金 10 万、律师费 5 万。
核心难点:证明承揽成果验收合格,区分资金占用利息与违约金,依据合同主张维权律师费。
处理思路:提交承揽合同、增补协议、完工亮灯验收记录、催告函、付款流水,证明原告全部履约、被告违约,主张欠款、法定利息、维权律师费。
终结果: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支付承揽尾款 1449000 元;分段按年利率 12.4%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;支持律师费 50000 元;驳回重复主张的 10 万元违约金;案件受理费 19191 元、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24191 元,原告承担 1200 元,被告承担 22991 元。
文书核验方式:承揽成果验收合格,被告付款构成违约;利息与违约金同属损失赔偿,重复主张不予支持;律师费系维权合理损失,合同约定予以支持。
本案承揽回款案件,张红玉律师代理施工承揽方,完整举证完工验收事实,法院全额支持 144.9 万欠款及 5 万元律师费,仅剔除重复违约金,绝大部分诉讼成本由违约甲方承担。
案例 2 (2023) 川 0182 民初 4529 号 买卖合同纠纷,调解追回 76 万余元建材货款
案情简述:原告向被告供应建材,被告拖欠货款 769126.98 元长期未付,原告诉请货款及利息。
核心难点:固定供货、收货、对账证据,推动调解达成可落地的分期回款方案。
处理思路:提交供货单、收货凭证、对账记录、沟通记录,证明货物已交付,买方无正当理由拖欠货款,通过诉讼谈判推进调解。
终结果: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分三期足额支付全部货款 769126.98 元,一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5756 元、保全费 4420 元;未付原告可一次性申请全额强制执行并计收利息;原告放弃其余诉求。
文书核验方式:供货、收货证据完整,买方拖欠货款事实清晰,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调解方案,法院予以确认。
本案建材货款追索案件,张红玉律师代理卖方,通过调解一次性敲定 76 万余元全款回款方案,全部诉讼费用由买方承担,完整实现回款目标。
案例 3 (2025) 川 0302 民初 4174 号 居间合同纠纷,成功驳回部分居间费诉求
案情简述:原告介绍施工人员与被告签订两份劳务合同,约定按 0.5 元 /㎡计算居间费;原告诉请个项目居间费 43379.5 元、第二个项目暂计 23456 元。被告抗辩第二个项目施工人员未实际进场,个项目未完成终结算不满足付款条件。
核心难点:区分两个项目居间服务是否实际落地,判断结算与否是否构成拒付已完工项目居间费的合法理由。
处理思路:提交施工人员书面情况说明、第三方劳务合同,证明第二个项目居间服务未实际落地;主张未完成终结算不应支付对应居间报酬。
终结果: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支付个项目居间报酬 43379.5 元;驳回第二个项目 23456 元居间费诉求;案件受理费、保全费合计 1423.76 元,原告承担 527.76 元,被告承担 896 元。
文书核验方式:个项目施工人员实际完工,被告收到工程量数据后未提出异议,应当支付居间费;第二个项目施工人员确认未进场施工,原告无法举证施工量,举证不足诉求驳回。
本案居间服务费纠纷,张红玉律师代理付款方被告,成功驳回另一项目两万余元居间费诉求,仅需支付已完工项目对应报酬,分担少量诉讼费用。
总结
自贡承揽、买卖、居间这类商事合同纠纷,交付验收凭证、对账记录、项目落地证明是关键证据。四川品冠律师事务所张红玉律师,有多起本地合同回款、居间费抗辩案件办理经验,能够根据合同约定、履约过程证据,选择诉讼或调解路径,主张货款、承揽尾款或合理抗辩,妥善处理商事合同争议。